2012年江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公告

2012年03月05日 14:36 19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江西省地矿局)是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包括地质勘查、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矿山地质),工程建设施工为骨干,矿业开发和多种经营为依托的省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区域涉及到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并开拓了伊朗、坦桑尼亚、纳米比亚、玻利维亚等10多个国外市场,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二、招聘范围:
  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往届和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具有吃苦敬业精神,身体符合有关规定。
  3、应聘人员所报岗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口。
  4、应聘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后出生),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内,其他个别专业放宽年龄的见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5、本科生一般要求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1、采取网络报名,时间为3月19日9点-3月23日16点。
  2、 考生在4月22日参加省人保厅统一组织的《综合基础合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成绩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3名为入闱者,入闱者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聘用。
  3、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者需出具学校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含复印件),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4、对成绩合格、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者,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因野外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强度大,流动分散,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色盲,出国人员还应符合出国人员体检标准。

  六、其他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3、我局属于艰苦行业,工作人员长期在野外工作,高度流动分散,因此所招人员一般适应男性。
  4、 拟聘人员聘用后,享受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文件图标 招聘岗位及条件.doc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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