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矿突破要形成合力
加快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系列评论之五
2012年03月23日 16:34 1696次浏览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类: 媒体聚焦
国务院《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发布,催生了我国新一轮地质找矿热潮。国土资源部提出了“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的阶段性目标,并在全国设立了首批整装勘查区,以地质找矿新机制为抓手,引领地勘行业、矿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拧成一股劲,形成找矿突破合力。
《纲要》提出,要加强基础地质调查研究,推进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调查和综合研究,查明资源潜力和勘探开发前景;加快重点成矿区带的矿产远景调查,寻找新的找矿靶区,这实际上是对我国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先行”作用提出了具体的新的要求。为此,作为我国公益性地质工作“司令部”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在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部署的同时,不断探索项目发包与管理新机制,从今年开始,在新开工的项目中,将拿出一定比例,以竞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推进公益性地质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特别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由国土资源部实行对武警黄金部队的业务领导,极大地充实了我国公益性地质队伍的力量,其在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远景调查方面的重要意义,将会不断显现。
《纲要》指出,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平台。这就意味着, 在公益性地质工作提供充分找矿靶区的共享地质成果资料基础上,商业性地质工作要紧紧跟上,尽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现实需求。这就要求,作为已经创造出“嵩县模式”、“泥河模式”的地勘单位,要更好地发挥找矿主力军的作用,在积极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同时,积极参与老矿山深部与外围找矿突破工作,探索探采一体化的实现途径。在国家倡导地质投资多元化的今天,我国诞生了一批专注于风险勘查的民营地勘单位,并取得了显着成效。在实施找矿突破行动的2011年,我国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找矿资金投入已实现了1∶10的比例,随着地质找矿新机制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这种拉动比例必将更大地提高。
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地方政府应站在国家缓解资源瓶颈约束的高度,主动响应中央政策,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现联动。当前,地方政府找矿的积极性高涨,这本是大好事,但要坚决防止个别地方出现的垄断矿业权或者违背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例如,有的地方将所有探矿权甚至是空白区一律纳入招拍挂范围;有的硬性规定凡不能在三年内进入到采矿程序的一律不给登记探矿权;有的直接提出经济要求,规定境内所有探矿权成果当地政府必须占有一定比例的干股。凡此种种,都与中央有关政策相左。
野外地质工作,需要采样、开挖探槽、修建临时道路、实施钻探工程等,这些,不可避免地要形成一定的农作物踩踏或地表植被破坏,有时还不得不砍伐一些树木。现实中反馈的情况表明,在野外地质工作中,一些地勘单位遭遇农民对踩踏农作物漫天要价、堵塞道路甚至殴打地质人员等情况,有的森工企业还提出以林区道路、树木、水资源等入股参与找矿成果分配的要求。这些情况的存在,极大地延误了地质工作进程。与此同时,国有地勘单位中还有一部分仍留在中央管理,尽管这些队伍的找矿成果主要为当地所用,但在日常工作中,却享受不到属地化地勘单位在地方的优惠政策等。因此,在找矿突破的努力中,仅有地勘单位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提高对地质找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知程度,共同努力支持地质勘查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各部门为地质找矿工作提供更多的服务,为当地的找矿队伍提供更好的勘查环境和政策优惠。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关系到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矿产资源需求的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它呼唤中央和地方形成合力,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形成合力,国有地勘队伍与民营勘查力量形成合力,野外矿产勘查与社会支持形成合力,构筑起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共同助推找矿突破的实现。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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