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美对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初裁发表谈话
2014年02月18日 9:41 2291次浏览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分类: 光伏
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初裁,初步认定美国国内产业因进口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而遭受实质损害。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认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能充分客观地考虑中美光伏产业相互依存的事实和现状,中国光伏产品不仅没有损害美国产业利益,而且还为美国上下游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就业机会。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
该负责人指出,自2013年5月以来,中美双方就妥善解决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进行了多轮磋商谈判。尽管谈判进展较为艰难,但中方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谈判、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的立场始终没有改变,展示了巨大的诚意并为此进行着不懈地努力。就在谈判过程中,美方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第二轮双反调查,此举无疑加剧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也对磋商解决中美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制造了障碍。
该负责人强调,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商务部将组织协调中国光伏业界和相关企业继续做好有关产业损害、倾销、补贴等问题的法律抗辩工作,维护中方合法权益。该负责人强调,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是中方的一贯立场,中美间光伏产品贸易磋商的大门始终向美方敞开,希望美方与中方进行坦诚对话和磋商,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实现两国光伏产业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金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o-pilo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