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03月07日 14:32 2234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豫政 〔2011〕7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的《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重金属污染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不可逆转性、危害大、治理成本高等特点。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我省是重工业大省和有色金属大省,也是国家确定的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之一,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明确目标,按照节点扎实推进
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全省各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排放要求。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标率100%;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30%,环境质量明显好转;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0%,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综合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
《规划》实施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负责、多方共管、多策并举,既利于污染控制又利于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要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认真调查重金属排放、污染、废弃物基本情况,制定分类治理方案和措施;要依靠科技进步,切实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综合治理力度,严控新污染项目和生产工艺,加强涉重金属废弃物处理管理,严控污染产品流入市场;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监测体系、执法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责任;要提高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切实做好对健康已受到影响的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认识到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自觉防治、控制重金属污染。
四、属地为主,认真落实实施主体责任
各省辖市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到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要依据《规划》和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治理工程措施和资金,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管理,统筹安排涉重金属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和突发污染事件;强化对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监管,对造成污染的企业,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整治,直至依法关停取缔,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各重点区域所在地省辖市政府要依据《规划》编制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并于2011年11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五、协同配合,切实加强督导考核
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统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2013年、2016年分别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规划》由省环境保护厅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业厅 省卫生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重金属污染危害逐步显现,污染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重金属污染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省作为重金属特别是铅生产与加工大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积极有序地预防和处置重金属污染,保障全省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健康监测和诊疗能力,努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和周边区域环境隐患;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高风险人群,出台分类环境管理政策,实施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逐步建立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及应对机制,使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o-pilo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