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光伏骨干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2014年03月14日 8:59 256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光伏

  广东省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对骨干企业、创新项目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该意见提出,要突破产业化关键技术。强化上游装备及材料领域产业优势,重点支持扩散设备、离子注入设备、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丝网印刷设备、电池组件测试设备等生产和检测设备,以及光伏镀膜玻璃、封装胶膜、新型电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中游电池及组件领域加快技术攻关,重点发展新型光伏电池、高质量光伏组件,提高光电转化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逆变器、电站监控设备、测试设备、大容量储电、智能微电网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提高电站建设、运营和服务能力。
  意见提出,要发挥广东电子信息产业基础优势,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河源等光伏产业及示范应用集聚区为重点,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光伏产业集群。加强省市共建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建设。依托深圳重点发展光伏装备、逆变器和光伏建筑一体化,依托佛山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电池、光伏支架及系统集成技术,依托东莞重点发展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依托河源重点发展薄膜光伏电池。依托广州、珠海、中山等地的特色光伏产业,重点推动新型光伏电池、光伏光热集成技术、智能微电网的研发和示范应用。引导和支持广东光伏装备、材料、光伏电池、系统集成及电站建设等领域的骨干(培育)企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实施产业链整合,开展跨省、跨国并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对骨干企业、创新项目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积极探索适合光伏产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方式,鼓励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贷款、电站租赁等多种模式开展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风险投资公司、保险(放心保)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各地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广东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金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o-pilo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