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05月19日 16:18 14257次浏览 来源: 江西省工信委 分类: 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委、省政府《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式,着力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为推进工业产业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衔接国务院取消的审批项目,积极稳妥承接国家部委下放项目。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有序取消和下放省本级审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优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依法行政。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江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江西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运行机制。
3.深化工业投资体制改革。除国家明文规定的外,凡是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省工信委不再审批。对所有投资主体实行平等准入、一视同仁。
4.推进机构改革。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委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创新工业管理方式
5.健全省级工业宏观调节体系。制定完善我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体系,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实施行业管理,推进工业宏观调节更多依靠战略规划引导。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安全和清洁生产等准入标准,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产能转移消化和转型升级长效机制。
6.完善工业运行调节方式。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体系,加快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多层面会商调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创新工业运行质量评价方法,探索工业运行绩效指标定量评定。创新工业考核评价方式,综合考评增长贡献、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和经济效益,引导工业转型升级。
7.创新工业招大引强方式。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招商指南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产业链图,建立健全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中央企业和大型民营龙头企业对接机制,加强规划、技术与市场对接,推动引链、补链、强链招商。积极对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更多国际资本、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投资合作或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全国性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推介江西产业,借助协会招商,促进以商招商。
8.完善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服务平台。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实行政会分开,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引导和支持组建一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指导和支持产业联盟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承接政府和部门技术服务性业务。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引导企业抱团发展、促进协同创新、推动合作互助、提供决策参谋、加强信息交流、配合招商引资、培育产业人才、服务融资创新等作用,建立完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服务大平台。
9.创新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构建纵向沿京九线、横向沿沪昆线两大工业产业驱动轴,推进区域产业一体化。落实《江西省工业重点产业升级发展指导意见》,实行差别化政策,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做强医药、电子信息、汽车、航空、光伏、食品等优势产业,做优铜、石化、钢铁、纺织、建材等支柱产业,做精钨、稀土、锂电等特色产业,“一产一策”促进产业升级。
(三)推进工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
10. 创新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成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赋予工业园区更灵活的经济管理权限。完善工业园区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规模效益、投资强度、产业集聚、技术创新、资源节约、就业安置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工业园区机构改革,推广新余高新区“大部制、扁平化、企业化”改革经验,促进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11.创新产业集群推进方式。研究制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工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资源、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条,探索创新产业集群化、特色化、链式化发展模式,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与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相结合。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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