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出炉

2014年09月16日 10:27 50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在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订与否之间存有的利益博弈,一直都是经销商和厂商层面的,对消费者来说,即便是办法修订,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好处。”在全国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看来,《办法》的修订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兼顾消费者的利益。
  “从目前透露出的信息看,确实消费者能从《办法》修订中获得的好处不多。”黄伟也认同上述观点,即便是降低4S店的建店标准和放行多品牌销售,4S店成本降低后的利好能否转移到消费者头上还是未知数。
  而要真正让消费者获益,最好的方式是进一步打破厂商对零部件的“垄断”。“在日本,零部件的渠道相对开放,所以日本的汽车售后成本相对中国低很多,而目前国内市场,由于零配件的来源都是单渠道的,这为售后成本的高居不下提供了基础。”颜景辉告诉记者,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反垄断一开打,包括豪华车品牌都能出让“20%~30%”利润空间的主要原因。
  “只有开放零部件的供应体系,一方面让非原厂件进入4S店的售后体系,另一方面放宽原厂件的流转,并将目前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打破,使二者进一步分离,才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崔东树认为。
  不过,在前述多位人士看来,这种破除零部件领域的“封闭”,单靠《办法》恐难实施,还应该加强反“垄断”的力度,大打组合拳。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在目前国内零配件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大背景下,如果全面放开零配件的流转,如何保证产品品质,或又将成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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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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