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接受媒体采访

2014年09月26日 8:43 174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采访。
  记者: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免征车购税等新政陆续出台,政策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为消费者带来哪些实惠?
  苗圩: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7月底发展改革委发布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电动汽车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8月初财政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从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8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购税车型目录。
  新政陆续出台,首先是消费者得实惠。按照我们在北京市场做的调查,以目前市场上常见的20万元左右的纯电动轿车为例,从购买环节来看,电动汽车可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免征车购税政策出台后,一万多元的车购税又免了,而且纯电动轿车没有消费税,消费者以10万元左右就能买辆电动轿车,这已经接近了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从使用环节来看,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每年要交的车船税免了,电动汽车充电按居民用电价格,用电成本大概是用油成本的十分之一。如果电池组能与车辆寿命相当,电动汽车运行成本也很有竞争力,大大减轻了消费者使用负担。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7月和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月产量都超过5000辆,同比增长10倍以上。预计9月份减免车购税政策正式实施后,政策措施进一步明朗,消费者观望情绪将消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获得很大提升。可以说,目前产业发展已从导入期进入到成长期的阶段。
  记者:《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产业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如何?
  苗圩:《指导意见》的发布以及政策措施的逐项实施落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随着企业订单的迅速增长,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的信心也不断增强,新能源车型将会迅速增加,消费者购车选择也将不断增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我国减少石油对外依赖、降低尾气排放等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将极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同时,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充电设施建设也在提速,截至目前,试点城市已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2.7万多个。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完善城市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规划;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也在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国家电网已开始布局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充电设施布局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记者:现在社会各界都认为,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而言,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如充电接口标准等。目前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情况如何?能否支撑产业发展?在国际上的位置?
  苗圩:标准是规范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其中整车及基础通用标准28项、动力电池及关键总成标准21项,充电设施标准26项,覆盖电动汽车发展需要的各个方面。如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电动汽车可在任一充电桩充电。
  从与国外对比情况来看,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基本处于前列,国外有的标准,我国基本都有。我国有些标准在国际上率先发布,有些标准则要求更严、更细、更全。如电池安全标准,国外只要求电池系统安全,我国同时还要求电池单体和模块安全。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技术进步、市场发展情况也在组织行业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制修订的标准有77项,其中修订标准16项。如电池循环寿命标准,以前要求满充满放500次后电池衰减不得高于20%,现在指标提高到10%。通过标准引导,推动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争取电池寿命能做到与整车同寿命。我相信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将极大缓解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记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还将出台哪些措施?
  苗圩: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抓好《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我们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要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间进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跟进25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按时出台,形成政策合力。与此同时,及时发现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逐项落实《指导意见》任务,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同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们还将督促指导各个试点示范的地方政府加大推广力度,对试点示范城市要进行监督检查,对推广应用比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两年内没有进展的试点城市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并要打破地方保护,鼓励非本地生产的电动车进入本地的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汽车生产企业的不断进步。
  记者: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与私人领域相比,前者快于后者,在欧美后者则快于前者。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准,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苗圩: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采取的是公共优先、私人跟进、循序渐进的推广模式。2009年我国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在13个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根据试点情况,2010年6月扩大到25个城市,同时从中选择6个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这种模式是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出行还是靠公共交通,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也相对集中,同时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可以提高私人消费信心。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私人消费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市场。我相信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通过企业的不断参与,将来车型会越来越多,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会越来越大,而且通过竞争的价格也一定会越走越低。私人消费比重将不断扩大。

责任编辑: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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