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应加强整合并购

2014年10月10日 9:20 27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光伏   作者:

  光伏产业真是命运多舛。今年3月20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这个中国曾经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实施破产重整。近日,又遭遇欧美印双反,美国甚至对我国光伏产业征高额关税,这令我国原本就风雨飘摇的光伏产业雪上加霜。这让人不禁要担心,不知道谁会是下一个尚德。据权威业内人士讲,近两年,不只是尚德,其他企业也不好过,未来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短期内仍将阴霾难散。
  

       巨头也亏损


  “目前,中国还有很多光伏企业,财务上还不如尚德,但依靠地方政府输血,还在勉强支撑,整个行业乱象丛生,没有规则。将来,光伏产业肯定是要走市场化的路线,优胜劣汰。处在洗牌期的光伏企业,会有下一个尚德,一点也不奇怪。”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会长张平表示。
  截至2013年3月底,已有少数几个代表性的光伏巨头公布了2012财年财报,根据财报显示,去年几乎都没有盈利,而显示有盈利的一家,据业内人士分析还是因为有巨额的补贴形成的。
  在国内外辉煌一时的尚德倒了,据了解,与它并称“光太四巨头”的——天合、英利和赛维的日子也不好过。据天合光能的财报显示,2012年,净亏损2.666亿美元,2011年,净亏损3780万美元。英利的财报显示,英利净亏损30.644亿元人民币(4.919亿美元),2011年同期净亏损为32.09亿元人民币。而据赛维总裁兼CEO佟兴雪公布赛维亏损在30亿-50亿元人民币。
  与尚德同样的纽交所上市背景,同样的发展经历,也同样都以国外市场为主的天合、英利和赛维会赴尚德的后尘吗?
  正当我们为其忧心之时,巨头们却对光伏产业与企业自己发展很有信心。
  天合光能董事长在博鳌论坛期间向媒体表示,“去年国内市场的销售额只占公司全部销售业务比重的10%,今年预计会提高到25%。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销售情况相当不错。希望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赢利能力,加强高新产品在欧美的市场营销,以及扩大中国国内的产品市场份额,能在今年下半年走出亏损的困局。”
  据了解,英利也在加紧调整战略,发力国内市场。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王亦逾表示,“今年中国市场在销量中的比例将增加到22%以上。”也有传言说,英利有意涉足农业与房地产来转嫁亏损局面。
  2013年3月16日,在赛维一年一度的全球供应商大会上,赛维总裁兼CEO佟兴雪豪言,2013年赛维将扭转亏损局面,预计销售收入达到27亿美元。
  内业专家并没有这么乐观,认为光伏产业的雾霾还没有那么快散去。国内市场需要整合期,还没有那么快开发出来,如果都转战国内市场,还是会面临产能过剩的危机。
  
    光伏大户不只是亏损那么简单

  亏损的还不只这四巨头,据了解,上海超日4月初,发布了一个风险提示公告称,将本应2013年4月18日公布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时间变更为2013年4月25日。而后,又特别提醒投资者,因公司2011年度亏损,且预计2012年度公司亏损13.69亿元。2012年年底,因在报出超日太阳董事长倪开禄“携款潜逃”国外之前一周,“11超日债”(112061)停牌,这让外界不得不信“跑跑事件”的真实性,即使事后澄清,也没让超日的信誉提升回来。
  如果ST超日4月25日公布的2012年年报显示公司业绩亏损,“11超日债”将被暂停上市,待公司实现盈利才有可能实现交易。届时,因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起诉,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流动性困难。曾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光伏企业的上海超日,现已满目疮痍。
  就连之前一直号称盈利的保利协鑫,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据保利协鑫发布的年报显示,2012年度亏损达35亿港元。
  与尚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隆基股份、中环股份就更别提了,怎奈一个“亏”字了得。2012年,光伏产业可谓是哀鸿遍野。这些企业如果不能找出有效止血策略,则有步尚德后尘的危险。
  
    正确面对产业困局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嵎喆对记者强调,要正确面对光伏产业的困局,目前这种局面,并不是坏事,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则,企业要学会自我修复。在宏观层面上,他认为推动光伏产业走向科学发展之路,应从以下3方面继续深化国务院提出的5项措施:首先,缓解产能过剩,关键在于,明确地方政府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要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政府不应牺牲有限的财政一味扶持、保护、优惠少数“大而不倒”的“明星”企业,过度的保护和扶持只会使企业不断丧失创新活力和进取性,并拖累整个行业。二是要尽量利用市场手段推动产业发展。严控各种扭曲生产要素价格的补贴模式,要在不违背市场规律的条件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竞争机制,使那些技术领先、成本领先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以最小付出获得最大产出,并对市场机制产生最小扰动。三是要重视市场需求的拉动作用。“重规模”的支持倾向无益于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培育壮大光伏应用市场,创造市场需求,以推动本土相关企业和光伏产业的发展。
  其次,缓解内需不足的关键在于,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一是要保证电网建设与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相匹配,力争统一规划电网和光伏电站的建设布局。二是通过对居民、政府和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提供补贴、适度放开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经营许可、鼓励电力企业高价回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多余电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高效便捷的接入和结算服务等措施,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三是为提高国家投入的经济性并使光伏发电投资者拥有合理回报,必须转变现有光伏补贴方式。具体而言,金太阳工程发电项目应从“事前装机补贴”改为“事后度电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从补贴发电端改为补贴用户端;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从“最低价中标”模式改为借鉴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理论的“低价中标次低价合同”模式。同时,政府更应借鉴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的强制入网、全部收购、规定电价、逐年递减、全网平摊、灵活调整等基本原则,在综合平衡投资者、电网企业、用户等相关利益方的基础上,适时要求电网企业制定光伏发电最低比例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的管理办法和电价政策。
  最后,缓解大面积停产、减员、亏损甚至倒闭的关键在于,提升技术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光伏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结合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引进的成套关键设备和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实行国产化方针,通过对引进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分解、研制进行创新开发。二是借鉴日本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手段,通过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制定设备注册制度,即注册现有设备并限制非注册设备使用,限制新增设备。同时,利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那些按计划淘汰落后设备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淘汰设备造成的失业人员给予救济,并采用特别折旧制度、即允许企业把一部分利润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摊入成本以降低税收负担。三是通过严格的政府及行业标准,特别是要从能耗、环保要求、安全生产等方面规范行业投资,坚决淘汰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的企业,并引导资源向技术优、污染少、能耗低、成本低、效率高的具备行业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集聚,加强行业整合并购,保证产业的有序、可持续发展。四是依托在国家层面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专责工作小组,通过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风险监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全面了解行业竞争动态,提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处理能力,实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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